王守亮,男,36岁,2005年10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长垣县公安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副中队长(逃逸组组长)。 
该同志自2015年10月负责交通事故逃逸工作以来,科学管理,积极创新,通过有效理论学习和创新摸索了一套逃逸事故侦破的理论技巧,打造了一直能够务实敢冲的逃逸侦破队伍,通过带头积极领导和积极参与逃逸事故的侦破、调查侦查、移送起诉的无数次实践的践行,充分理解和实践了“知行合一”的理念,使长垣县交通逃逸事故侦破水平明显提升,亡人或重伤逃逸事故侦破率持续保持100%,一般逃逸事故侦破率也大幅提高,为维护长垣县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保证道路交通参与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作出了自己的贡献,其成绩也收到了社会和领导的肯定,为此有无数次的受害者家人将感谢的锦旗送至长垣县公安局,长垣县的逃逸事故亡人和重伤侦破成绩连续三年受到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的表彰。 
王守亮先后先后领导参与了侦破高某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案、杨某肇事逃逸致人重伤案;闫某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案;周某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案等五十余起刑事案件。王守亮同志通过积极工作、严格执法在长垣县境内维护了法律责尊严,维护了社会的正义、为受害者讨回了公道。 王守亮同志领导的逃逸组人员还在为无数次的单方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事故科学、积极有效的查证,许多单方事故特别是电动车驾驶人因为事故死亡或者重伤昏迷,其家属基本是情绪激动(因为人员死亡或者重伤医疗花费较大),通过王守亮同志带领的逃逸组人员努力,还受害者了一个清晰的事情经过即维护了社会的正义、也维护了正常有效的交通秩序。一次次的事故侦破过程,王守亮都历历在目,印象特别深刻也许会终身难忘的是2016年元旦假期期间,1月2日20时5分许,在长垣县武邱乡武邱村至长黄大堤乡村公路上,一辆农用三马车撞住4名行人后逃逸,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2名轻伤的重大交通事故,事故地点属于两省(河南省与山东省)三市(新乡市、菏泽市、濮阳市)交界,过往车辆成员复杂,事故现场路段偏僻,离最近的村庄至少有一公里,事故现场附近视频有限,事故现场所留碎片极少,逃逸车辆为无号牌农用三马车,所有这些无疑给案件侦破带来了极大不确定性。但是逃逸组组长带领有关人员,坚持吃住在事故现场,坚持连夜调查走访和视频研判,最终通过不到二十个小时的努力,将这起重大事故告成功破。 作为事故中队逃逸组负责人,王守亮同志坚持组内人员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王守亮总是要求自己身先士卒,将最艰苦最难的工作留给自己。2016年6月25日晚上10时许,连续奋斗三天三夜的王守亮同志坚持带领组内人员仍在单位加班,当王守亮家属一再联系看什么时间回家,办案人员知道王守亮同志自6.22逃逸事故致人死亡案件发生以来一直坚持一直连续加班,办案民警知道一切手续都办理完毕了,就劝王守亮先回家,王守亮就说了句“作为逃逸组组长,我先离开还配当你们组长吗,再说这几天加班办案人员也都是同时加班了”,多么朴实的话,这句话也确实是王守亮工作态度的写照。(周雨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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